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18日下午做客国家税务总局在线访谈时表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允许扣除的公积金比例个人不超过12%,单位不超过12%。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转让要缴保证金
在回答网友“出售自住5年以上旧房而后购买新房,如果新房总价高于旧房,是否可以退还20%的个税”问题时,刘丽坚介绍说,个人出售现住房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而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规定为: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可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熊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