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按条件收费”小组委员会主席陈坤耀十八日出席一个论坛时表示,在采用按条件收费的情况下,对于律师打赢官司可得的额外收费,小组初步建议将有关百分比定为正常律师收费的五成至七成半,他相信在此水平下可将引来更多诉讼的机会减低,对委托人而言也属公平。
小组委员会于上周三发表咨询文件,建议撤销现在对八类民事诉讼的限制,容许律师遇到适合的案件时,可以选择采用按条件收费的讼费安排。陈坤耀十八日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坛”时说,若委托人的律师打赢官司,小组初步认为律师可得的额外收费,约为正常律师收费的五成至七成半,在此情况下,律师会在成功率介于六成至七成时才考虑打官司。陈坤耀指出,若额外收费水平定得太低,将严重影响律师接官司的意欲。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袁国强说,担心建议会令律师出现专业操守问题,以及增加不必要的诉讼﹔由于香港现在并没有保险公司提供事后保险,担心新建议将难以推行。
袁国强说,律师也可能因忧虑官司存在不明朗因素而拒绝接手,让中产人士要寻求协助更加困难,公会将成立小组深入探讨建议。袁国强补充,可考虑扩充现行的法律援助制度,以达到协助中产人士的目的。
陈坤耀响应说,就算扩充法援制度,也可以考虑推行按条件收费制度,为中产人士提供多一项选择,希望日后有私人保险公司可提供事后保险。他续说,由于官司有赢有输,长远而言,律师在新制度下的收入应与目前相若。在两个月的咨询期过后,小组会于明年初向特区政府提交最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