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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800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在1980年制定的。那时,800元可算是平常人家的天文数字,为当时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的20倍,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只有1%,因此缴交个人所得税算得上是寥寥无几的富人的专利。
老百姓一方面庆幸自己没有税务负担的同时,心理又潜意识地有些羡慕,希望着、幻想着自己也能够跻身“纳税人”的行列,理直气壮、趾高气昂地摆出主人的姿态。
这25年来,中国人的钱包越来越鼓,人均收入翻了又翻,翻了还要翻。“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成为中国崛起的新贵。你瞧,一个取名胡润的外国人,就只靠整理整理中国的富豪榜,也能把在中国的生意做得红火不已。
变化每天都在发生,但是25年不变的却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普罗大众成为纳税的主力。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多亿元人民币,65%来源于工薪阶层,与中国最爱比较的对象——美国正好相反。在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中国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虽然是一个姗姗来迟的平衡之举,不会显著地缩小贫富差距,却可以减轻大多数人的负担,让他们稍微歇息一下,享受经济成长的果实。
而为立法而首次采取的听证会,让农民、工人等低薪阶层有机会在北京发表对影响自身法律的看法,纷纷要求更高的起征点,最高立法机关摆出兼听则明的姿态,在众多网络媒体现场转播以及舆论热烈讨论的情况下,虽然未必就能完全实现,仍然为法律的精英流程,涂抹了一层大众的色彩。(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作者: 周兆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