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老美朋友比较倾向于欣赏“出小力挣大钱”的取财之道。他们喜欢的一句话是﹕“Dont't work hard, work smart”(苦干莫如巧干)。当然这种倾向有时也会助长懒汉思想。每当听到新闻说一个潜入民居行盗的窃贼,慌张之中在被盗人家中不小心摔倒后,也能赢得对被盗人的起诉,可以获得相当大数目的款项﹔或看到电视中报导有人到麦当劳买了咖啡,不慎打泼烫伤了皮肤,也能引发一场以百万赔偿为结局的官司时,很多美国人会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见怪不怪似地说上一句﹕此君“生财有道”!
纵然是靠劳动挣钱,美国人也会把个人兴趣作为第一考量,在个人兴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我的一位美国朋友对我说过,他认为的最理想的生财之道是“Have someone pay you to do something you like to do”(个人爱好也能挣钱)。这绝对是说来容易做来难的事情,但那话里所描述的确是一种我心目中较理想的“能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