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患者进行欺骗性诊断,进而收取高额治疗费用,这样的事在上海长江医院屡演不绝,以致于相隔不到10天,仅诉诸法院的"孕妇不孕"丑闻就发生两起!
2月19日,凤凰卫视《文涛拍案》栏目与本报连线,播出《上海长江医院》专题。节目中除了本报曾经报道的“叶雨林孕妇不孕”案件,还披露了与此案相隔不到10天的另一起“孕妇不孕”案件。记者进一步采访得知,两起案件中,上海长江医院在被受害人起诉后,均采取了私下协商、重金“摆平”的手段,从而避免了对簿公堂之“劫”。
“孕妇不孕”并非“绝版”
1月23日,本报报道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孕妇不孕”事件:2005年6月4日,在上海务工的安徽籍夫妇叶浩魁和叶雨林,分别被上海长江医院诊断为“男性不育”和“原发性不孕”,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计3.7万多元。但随后叶雨林在另外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在5月17日事实上就已经怀孕,上海长江医院所谓的检查以及治疗,原来竟是一场骗局!
叶雨林事件被曝光后,不少读者来信来电,痛斥上海长江医院为牟暴利,欺骗患者的恶劣行为。但也有读者认为,也许这是一次“误诊”,只是偶然事件。上海长江医院的发言人也向记者表示,这是当事医生“操作不规范”,并信誓旦旦告诉记者,此外“没有发现”类似的“操作不规范”。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距离叶雨林事件不到10天,来自四川的唐利梅夫妇竟然也遭遇了几乎如出一辙的厄运!
2005年5月23日,四川合江县人唐利梅和丈夫浦正平,由于结婚3年没有孩子,二人一起来到上海长江医院。唐利梅在说明了自2005年4月1日之后没来月事的情况下,被主治医生何玉侠诊断为“原发不孕、免疫性不孕、宫颈炎”等,并开始接受住院治疗。在长江医院的3天里,唐利梅不断地被医生通知做各种各样的检查,不停地吃药和输液。3天里,浦正平先后交了1万多元;ü馍砩纤械那螅终胶推拮由塘烤龆ú辉俳邮苤瘟。离院前,医院还配了一个月的药,约2000元,由于浦正平实在拿不出钱,医院最终作了退药处理。
7月4日,唐利梅在长江医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出人意料的是,她竟被医生告知“已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浦正平高兴了一阵,但医生拒绝透露怀孕的周期,这又使他产生了怀疑。在整理医药费清单时,浦正平发现,医生在2005年5月26日给妻子开了两份保胎灵。莫非妻子早已怀孕?
2005年11月4日,唐利梅在老家四川合江县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报告显示,她已怀孕200多天。也就是说,在4月16日左右,她就怀孕了。11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的检测结论再次证实,唐利梅到长江医院就诊时已经怀孕。
重金“摆平”波澜不惊
叶雨林和唐利梅两对夫妇分别来自安徽和四川的农村,在上海长江医院花费数以万计的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几乎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当得知自己落入的是一个骗局以后,他们不仅要承受破财之痛,更陷入了极度惶恐之中:治疗期间服用的大量药物,会不会对腹中的胎儿造成伤害?为了向上海长江医院讨个说法,两对素不相识的夫妇都想起了诉讼。
2005年10月19日,叶雨林夫妇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12月中旬,唐利梅委托上海名旗律师事务所的姚建国律师,向虹口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
在众多媒体的关注之下,上海长江医院面临着一场尴尬的官司。当时有人预言,如此恶劣的诈骗行为对簿公堂,将是长江医院的“死劫”。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事情的进展却出人意料:法院始终没有开庭的消息,上海长江医院进出的患者依然络绎不绝,广告依然叫得“山响”。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上海长江医院早已花重金“摆平”了两起案子,原告已经撤诉。这位知情人说,2005年12月20日,上海长江医院向叶雨林夫妇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叶浩魁夫妇共同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不再享有对长江医院的任何赔偿请求权。而关于唐利梅案,其委托律师姚建国向记者证实,双方庭外和解,原告撤诉。当记者再次试图和唐利梅夫妇联系时,姚建国告诉记者:双方和解的时候,长江医院要求原告“不要再做一些事情”,所以案子的事情他们可能不太方便说。对此,知情人告诉记者,说是庭外和解,其实是有条件的赔偿用俗话说就是“封口费”。
追访中,另有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为“摆平”两起“孕妇不孕”事件造成的连锁反应,上海长江医院花费的其他“重金”,远远高于赔偿给受害人的钱,“但这些都是小钱,只要医院不关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考验行政职能的“一张考卷”
2月17日,安徽合肥一崔姓教师致电本报,电话中他语气激烈:“长江医院的欺诈行为早已大白于天下,但它的广告还在播,不明真相的患者还是源源不断,我们没有法律去惩处吗?我们没有政府监管部门去制止吗?”
在2月19日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报告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力。
对于高强部长的结论,不少读者深表赞同。针对上海长江医院事件,有网友发帖评论说:“短短10天,两起‘孕妇不孕’案件事后被曝光,可见病患中受骗者的比例;涉案的三位医生执行同样的行骗手法,可见其运作模式;事发后避重就轻,以花钱‘摆平’来解决问题,可见其认错态度;覆盖全国的广告轰炸,络绎不绝的患者,可见其为害之广;巨额广告投入,新病房楼落成,可见其获利之丰。而以上种种,均可见政府监管之不力!”
还有读者发表评论说,街头行骗尚有人管,无良医院为何大行其道?司法、卫生、工商,只要有一个部门负起职责,事件就不会恶劣到这般地步!
网名平平的读者说,有关监管部门都到哪儿去了?只要违法成本低,有关部门又不作为(或有意不作为),就会有成百上千的“长江医院”“崛起”。如果职能部门功能健全,早就应该预防或者制止这种行为。媒体的报道,应等同于举报材料,主管部门若回应迟钝无力,甚至漫不经心、视而不见,就是行政不作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说:目前这两起叫人“拍案称奇”的案件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如何回应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已成为考验相关政府部门行政职能的“一张考卷”。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