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三月七日电 (记者 黄翔)继二00五年在全国海关中率先推出“便利台湾农产品进口六项措施”后,今年,福州海关为推动福建省发展成为台商投资的密集地、贸易合作的基地以及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的集散地,再次推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十项措施”,将海关支持的重点从“产品”延伸至“企业”和“产业”。
这十项措施包括:
一、进一步落实支持闽台农业合作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福州海关将通过召开台资企业座谈会、到重点台资企业调研、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向台商宣传闽台农业合作的国家优惠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减免税政策等优惠政策。
二、在以往为台湾农产品推出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实施全天候快速通关等六项通关便利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便利通关措施常态化。对于报关单填写规范、单证合法、齐全、有效且无需查验和纳税的,自货物申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放行。
三、针对“两马”客运航班增加的实际,海关在旅检现场落实周日值班制度,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对通过对台小额贸易渠道进出境的台湾农产品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台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实行全天候通关。
四、对到福建省投资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项目的台资企业予以优先办理注册登记。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完成注册手续。确因通关急需,对尚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台资企业,可凭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当天办理临时注册,待货物通关后再补办正式注册手续。
五、落实扶持台湾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的措施;浜险股枇⑻ㄍ逅烦隹诩庸でㄉ柘钅康目尚行缘餮,在台湾水产品出口加工区尚未建成前,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将水产品加工企业引入福州出口加工区。对经营台湾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在审批、核销等方面做到随到随办,对台资企业为履行农副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给予保税进口。
六、对进出境重要台商、台农,凭省、市政府办公厅、台办等部门出具的联系函,给予通关礼遇。
七、支持福建省恢复对台劳务(渔工)输出,在手续上给予方便,为对台劳务(渔工)输出提供便利。
八、净化台湾农产品进口市场,继续加大打击海上台湾农产品走私的力度,为闽台农业合作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九、充分发挥海关统计的服务作用。继续完善月、季报制度,定期提供闽台农业合作的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情况分析等,形成一套信息采集、反馈和报告制度,通过对动态信息的持续监测,为政府决策和台资企业发展提供海关统计服务。
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措施联动,向决策部门及时通报国家颁布的优惠政策和海关出台的便利措施等。加强与检验检疫、交通运输、仓储等相关部门、企业的工作协调,简化手续,缩短流程,提高效率。
福州海关负责人表示,二00五年闽台贸易额达四十八点七九亿美元,增长百分之十二,其中闽台农产品贸易额达六千一百余万美元,同比增长超过三成,其稳健增长说明两地农业经贸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