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自主招生的范围,通过面试决定录取结果,均衡各省区招生指标……伴随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一系列招生新举措的出台,高考改革再次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高考改革牵动亿万人心】
多年来,高考制度的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1999年,试行“3+X”科目改革,试点网上录取,2002年推广到全国;2003年,22所高校试行自主招生改革和分省命题改革;2005年,实行“阳光工程”,增强高考的透明度。今年更是加快了改革的步伐:高校招生考试分省命题范围进一步扩大,北京、天津、广东、山东、福建、辽宁等16个省市实施了自主命题,覆盖全国六大区域和考生总数的65%左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院校范围和招生数量也在逐步扩大,新增11所高校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试点高校达到53所。
这些改革举措虽然有力度,有影响,有成效,但与人们的期望相比,似乎还有一定差距。因而,高考改革的呼声到现在都未停歇过。对于如何推进这项牵动亿万人心的改革,人们意见不一:有些人主张扩大高考招生自主权,由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采取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选择不同的生源;有些人主张遵循教育公平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分数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也有些人则主张对高考动“大手术”,甚至用一套全新的招生办法取代高考,彻底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模式。
针对这些观点,教育行政部门则认为,高考制度仍是迄今为止老百姓认可度最高、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之一。在社会诚信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社会对高考改革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考改革必须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方式进行。
【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教育公平是近年来教育界谈论较多的话题。特别是在高考改革中,人们对公平的渴求尤为强烈。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林金辉教授认为,20多年前我国恢复高考制度,既是选拔人才的需要,也是恢复社会公平的需要。当前,我国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均等的问题。因此,高考制度维护社会公平的功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另一方面,高考又肩负着引导基础教育,为高校选拔和输送人才的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高考制度改革也应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针对一些人提出的用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分数线来实现高考公平的观点,林金辉认为,绝对的公平,实际是没有效率的公平,最终也是不公平的。比如,在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学生享有的教育资源先天不足,在起点上就与发达地区学生不平等,如果仅仅主张规则平等,而不给他们一定的政策倾斜,必然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形成“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
一些专家也认为,高考公平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涉及面广,真正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应当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研究和实践,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利益,逐步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从而实现高考公平的最大化。
【从形式与内容两方面“破冰”】
不少学者认为,实现高考公平,并不意味着要用全国统一考试、一个分数线来选拔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认为,“高考”本身并不是什么问题,但“统一高考”却是个问题。现阶段当然需要高考,但不应是统一高考、国家高考,更不宜“一考定终身”。录取标准的多样化,高校逐步迈向独立自主招生,才是高考改革的正确方向。他还认为,高校自主招生,应把更多的决定权下放到教师手上,而不仅仅是招生办手上。教师承担着培养人才的重任,招生过程如果没有教师的参与,至少是不全面或不科学的。
北京可持续发展教育协会会长、北京教科院研究员史根东认为,逐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作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自主招生是个方向。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采取面试、笔试、能力测试、考查平时成绩、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论自主招生的面是否宽、人数是否多、力度是否大,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今年实行的招生改革都堪称“破冰”之举,其自主招生的实践价值和意义都不应低估。
林金辉认为,目前已经对高考形式改革进行了多种尝试,如各省市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多种形式并存;高校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也在逐步扩大。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还应把着力点放在高考内容的改革上,因为内容的改革带有根本性,是高考改革的核心、重点和难点。如何使内容的改革更加凸显对能力和素质的考核,使高考“指挥棒”与素质教育协调一致,将是高考改革的重要趋势。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示,要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省命题范围,同时要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逐步改变把考试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袁新文、杨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