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昨天下午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在今天《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指出,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具有独创性的意义。
文章说,重视社会建设,反映了中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在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且要加强社会建设。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共已经意识到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在制定五年计划时,已经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江泽民在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就提出了“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放到既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上来,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中共十六大在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时,已经把“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提了出来。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集中反映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的深化。
文章说,重视社会建设,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也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社会建设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非典”疫情提出的问题,群众上访增多提出的问题,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落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等等,都表明“经济一腿长、社会一腿短”是要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根据现阶段社会矛盾发展的特点,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重大问题,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思考。
特别是,胡锦涛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决定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构建一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文章说,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表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