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七月十九日电(史宝银 张传新)记者今日从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庭的法官近日采取“纸上调解”的方法,用了三个多小时,最终将一起聋哑人诉房东房屋租赁纠纷案在诉前成功调结。法官在与聋哑人交流沟通中,记满了五十二张笔录纸。
据了解,几天前,一名聋哑成人男子在几名聋哑好友的陪伴下来到湖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由于他们说的是哑语,立案庭法官们无法与其口语交流,便取出笔和纸在纸上与其“交谈”。据聋哑人刘先智表述,二00六年三月,他在文明路商业街租赁了一间门面房用于经营,签订租赁协议之前与门面房的主人商定,租期从三月二十六日至六月二十六日共三个月,每月租金七百元人民币,加上押金一次性交付房东六千元,租赁到期后房东退还其扣去应收租金后剩余的款项。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对协议格式等不了解,双方协商由房东拟出了租赁协议,并于三月二十四日签了字。租赁到期后他拿着协议多次找房东要求退钱时均遭到拒绝,他们只得求助法院解决,起诉要求退还三千九百元。
立案庭的法官详细阅读了双方所签的协议发现,协议上虽表明了租期、一次性交清六千元等条款,但未明确一个月的租金额和交六千元的用途以及到期退还金额等内容。
经过法官们的多方联系,房东来到了立案庭。经法官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房东退给原告聋哑人现金两千元,原告交出房屋钥匙,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双方当即履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