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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土地确定 2000年12月7日 06:54 中新社澳门十二月六日电(记者耿军陈立宇)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已经获得两幅共计四万七千六百一十四平方米的用地。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会议今天中午讨论通过了《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的行政法规。这一法规将于近日颁布并于颁布的次日起实施。 根据《澳门驻军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用地由澳门特区政府无偿提供。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此次为驻澳部队提供的两幅土地是: 澳门新口岸填海区第九街区F地段五千五百九十六平方米; 澳门(乙加水)仔兵房斜巷四万二千零一十八平方米。 前一幅土地即目前驻澳部队升旗和停车所在地;后一幅土地位于现澳门住宅博物馆西南侧。 澳门行政会议发言人唐志坚介绍说,现兵房斜巷地段上的一处警察饭堂也将无偿提供给驻澳部队使用。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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