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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驻德干部贪污受贿被判刑 2000年12月7日 13:19 中新江苏网十二月七日消息:江苏两位驻德干部(处级)华伦、尹建庆,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日前被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5年。 华伦,男,46岁,大学文化;尹建庆,男,37岁,硕士生。1994年6月,因工作需要,华、尹被江苏省某委派遣赴德国巴登符腾堡州(以下简称巴符州) ,办事处工作。他们的工作主要有:一是负责出访人员的接待,二是负责江苏省与巴符州的经济技术合作,吸引德国来华投资等。为了解决办事处经费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筹建了中红实业有限公司即办事处下属的实体,提供有偿服务创收。 据金陵晚报报道,在任三年时间里,华伦、尹建庆确实为江苏省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做了不少实事。眼瞅着三年任期将满,在离任之际,分管财务的尹建庆按华伦要求一清账,发现公司账目上余3万美元和1万马克,创收账上有3万马克,华伦冒出了一个念头:与其将余款留给后任,不如与尹建庆私分了事。 怎么分?由于1996年的奖金已经分过了,再分的话显然站不住脚。尹建庆献了一计,以补发1994年、1995年两年的年终奖为由,化整为零。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尹建庆按此暗箱操作,将1994年、1995年年终发放的基础上再各增加4000马克。有了第一次,接下来两人烦不了,在归国之前,两人又各分了公款5000美金和1.4万马克,将“小金库”消灭得干干净净。 发生在华伦身上的事情还远不止这些。 1995年初,江苏省某委给驻德的办事处拨款60万美金,其中10万美元划给“中红”,另外50万美元放在江苏驻香港的博腾公司,当时“博腾”与南京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合资建厂,于是,“博腾”准备将账上的50万美元投入到该合资企业,但此事必须得到华伦的首肯。经过做工作,华伦大笔一挥,50万美元进了合资企业。为这事冶金厂厂长杨某某心知肚明,1995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从德国返宁的华伦回家后,杨厂长亲自开车接华伦。途中,杨厂长以过节费的名义给其一个沉甸甸的“大红包”。 1996年夏天,因华伦夫妇均在国外,女儿上学没人打理,后夫妇俩打听到浦口区建了一个国际实验中学,可以住校,只是每年要交给校方1.5万元住校费,3000元建校费。杨厂长又一下子扔给华伦1万元。1997年初,杨厂长准备离开冶金厂,在一次送华伦回父亲家时,又塞给华伦8000元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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