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篇 中国将在十方面放宽外商投资限制 中新社厦门九月七日电 (记者 曾宪成 余东晖)中国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 第三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新闻发言人温再兴今天在此间透露这一消息。这十个方面是: --中国已取消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地域限制,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在全国任何地方设立金融机构。同时,中国还将逐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地域和经营规模。 --今年中国政府又批准了四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营业,同时将开放地域,从目前的上海、广州扩大到深圳、重庆、大连、天津。今后,中国保险业的开放会逐步增加每年准入的外资和合资企业数量;逐步扩大保险业允许外资进入的试点区域;今后视保险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再逐步扩大允许外资经营的险别和减少对股权结构方面的限制。 --中国已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试点地域扩大到了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同时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进行批发业外商投资的试点。 --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投资性公司在国内外销售其在中国境内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允许投资性公司在国内为其境外母公司(或投资者)直接采购并出口所需的产品进入母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允许投资性公司设立研究开发中心,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等,有关法规将于近期发布。 --扩大合营外贸公司的试点范围和试点数量,并同时考虑扩大合资外资公司的投资性功能和设立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利于合资外资公司在华业务的开展。 --扩大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监理公司、法律咨询公司等各类中介服务的试点,目前正抓紧修订完善相应法规。 --中国将增加航空运输业吸收外商投资的航空公司数量(目前只有三家)。 --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与国际上有实力的大公司合资,建立工程公司,鼓励其承接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 --将对电信业的开放予以积极的探索研究,有步骤地开放电信市场,具体步骤是:首先打破国内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在吸收外商投资方面先从增值电讯业务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基础电讯的产业领域,逐步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的电信市场。 --在旅游业方面:《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将抓紧组织实施,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的试点地域和数量。 除上述领域外,中国拟在医疗卫生、教育、市政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研究扩大开放的具体措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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