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六日电
新中国五十周年系列报道:监督,在千呼万唤中展开
中新社记者 陈建
在反复的呼吁下,制约权力和加强监督的举措,终于在中国逐渐实施起来。
最新的动向,是国家立法机关正在起草监督法,并公开许诺,将于二00三年以前出台。现在,一个旨在对审判、检察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法律决定,在审议之中。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司法腐败的危害性比其他领域更大。严峻的现实给加强监督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
九十年代,中国的一些政府官员正因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犯罪分子的职务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几十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上百万的案件频频发生,几百万、几千万的案件也时见披露。
此外,一些政法部门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态度蛮横,吃拿卡要,循私枉法,拖延推诿,刑讯逼供,百姓极为不满。
自一九九三年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先后有一千六百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五十一个议案,要求制定监督法,或对司法机关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
虽然还有许多原因制约着中国立即出台一部统一、完备、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法,但加强监督的行动,却已在此之前就采取了。
从去年春天开始,在人民代表的建议、督促下,中国政法系统开始整顿司法队伍:复查案件,纠正错案,清理“害群之马”,清退多收费,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
不到半年,各级法院查出一万五千件错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四千七百多人,其中一百三十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了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严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期羁押。
发往北京市民的一万份调查问卷,部分地印证整改效果:百分之八十五的被调查者认为,首都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有了转变。
加强监督,不仅有声有色地出现在政法领域,也扎扎实实地体现在针对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以更好地履行对预算的审批、监督权。现在,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在起草关于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草案。此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还就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件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专题监督”。
去年,监督重点在水利工程;今年则是下岗职工再就业。
有法不依,有时比无法可依还糟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改进了执法检查的方式,更加强调深入基层、轻车简从:一、两个委员,加上三、五个随从,深入实际和群众,或走访,或随机抽查,婉拒接待单位层层陪同,更不准陪餐、送礼。
经过一段时期的民主法制建设,人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将会逐步建立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治社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