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五十年资料(十四):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六日电
新中国五十年资料(十四):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票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这是中国、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以及在这个问题上主持正义的其他国家经过长期斗争而取得的巨大胜利,是美国企图在国际社会孤立和排斥中国的错误政策的最终失败。从此,中国在联合国组织内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各国友好合作,促进人类进步而不懈斗争。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一九四五年六月,包括中国解放区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但新中国成立后,它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却长期被剥夺,为此,中国政府一直为恢复它的合法席位而进行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外长多次致电联合国,申明本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应恢复它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但遭到主要来自美国的反对。
一九五0年九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提案。从一九五一年到一九六0年,美国以所谓“中国侵略朝鲜”之类的借口,一直不让联合国大会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一九六一年第十六次联大总务委员会通过了讨论中国在联合国席位问题的议题。但美国仍想方设法使那届联大通过一项决议,把恢复中国代表团作为必须由联大以三分之二多数赞成才能作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一九七0年第二十五届联大上,表决恢复中国席位问题第一次赞成票超过反对票。美国政府知道已很难再把中国拒于联合国大门之外的情况下,企图在二十六届联大炮制所谓“双重代表权”案,企图在联合国明目张胆搞“两个中国”。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表明中国决不允许在联合国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局面。
一九七一年二十六届联大先以五十九票反对、五十五票赞成、十五票弃权否决了所谓“重要问题”案,接着又以七十六票赞成、三十五票反对、十七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恢复中国在联合国一切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驱逐出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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