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国务院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与北京等首批10个主要钢铁生产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10个省(区、市)涉及钢铁企业344家,5年需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986万吨,落后炼钢能力4167万吨;今年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255万吨、落后炼钢能力2423万吨。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会议中指出,要运用税收和价格杠杆进行调控,对钢坯、焦炭等初级产品和部分低附加值钢材,考虑加征出口暂定关税,进一步减少高消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对高档钢铁产品和特钢品种,适当保留出口退税,对列入关停和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压缩落后产能的利润空间。
同时,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今后国家对主动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在核准拟建项目时优先予以考虑;对不能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地方不再核准新的项目;大型钢铁企业建设新项目,首先必须承诺淘汰相当能力的落后产能,才能进入核准程序。
曾培炎表示,对淘汰的落后产能应合理给予经济支持,地方自行批准的项目淘汰时,也应由地方对企业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向下一级转移支付时,应考虑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因素,适当予以倾斜;对高耗能产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后的价差收入,全部留给地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对应关未关、应停未停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关停,并追究有关责任;要分批公布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发动社会力量对关停和淘汰工作进行监督。此外,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给予经济支持的政策问题。国资委要提出推进企业联合重组的具体措施。
曾培炎还强调,国家支持大型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促进钢铁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要加快推进鞍本钢铁集团实质性重组;以首钢搬迁为契机,促进华北地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在宝钢和新疆八一联合的基础上,促进宝钢与包钢的联合等,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创造条件。
据悉,国家发改委要求签订责任书的10个省(区、市)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上报,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在6月份对各地区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徐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