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要求中央国企每月上报财务状况
2008年01月23日 1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赵建华)从今年起,中国的中央国有企业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担负监管责任的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每月都要报送各自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国资委还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为这些中央企业制定了统一报告格式。企业上报的内容,包括各自的主要财务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和月度财务分析报告。
国资委周三对外介绍说,上报财务状况,是了解、掌握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要求每月进行上报,为了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动态监测。中央企业的一些重要下属企业,也需要每月逐级上报各自财务状况。
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加强财务快报数据分析,撰写并上报月度财务分析报告。在分析报告中,需要介绍当月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增减变动,并解释原因。出现异常波动时,需要企业作出解释。
那些效益异常波动、成本费用过快增长、财务风险加大的企业,将被重点监控。国资委还会发出提示、预警。企业上报财务时,如果差错过多、报送不及时、财务分析报告简单空泛,也将受到官方批评。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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