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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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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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0日电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完成《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 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目前,这三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被放到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上,供公众下载及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4 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塑料购物袋被定义为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商品等货物盛装、并且用于携提的袋制品。按照征求意见稿,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025毫米。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其厚度极限偏差和厚度平均偏差。
根据征求意见稿,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应需要明确袋的名称,如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等,还有塑料购物袋的标准号、规格、标志等。
征求意见稿还对塑料购物袋的提吊能力、封合强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学性能,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要求。塑料购物袋还要明确标识生产厂家的名称。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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