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赴台游客应尊重当地风俗 举止文明
2008年07月16日 0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6日电 国家旅游局15日公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规定,赴台游客应该尊重台湾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
示范文本规定了以下八项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和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台湾地区相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得滞留不归。
6、尊重台湾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编辑:唐伟杰】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