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大连十二月七日电 (白庆祥 王丹娜)持续近一年的欧盟冷冻草莓反倾销案日前有了初裁结果,涉案的大连企业表示,对于欧盟征收冷冻草莓百分之三十四点二普遍税率的结果可以初步接受,同时表示准备要在有效申诉期内进行二次抗辩。
欧盟委员会近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的反倾销案初裁公告显示,应诉的五家中国企业,山东烟台永昌食品有限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税率为零;辽宁凤城市丹东君澳食品有限公司获得分别裁决待遇,税率为百分之十二点六;包括大连迪利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其它三家涉案企业被征收六个月的普遍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四点二。初裁结果将在文本送达后正式生效;欧盟将最晚于二○○七年四月十八日前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
依据欧盟法案,中国企业今后在欧盟冷冻草莓市场的情况将会有所变化,五家提起反倾销应诉的中国企业将填补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市场份额。
在此次倾销案中应诉的大连迪利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初裁结果使企业获得了相对有利的市场准入资格,但被征收普遍税率意味着大连冷冻草莓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有所抬高。
目前,大连迪利公司除了积极准备二次抗辩,还准备投资建设二期厂房。厂房建成投产后,生产能力将增加一倍;明年企业还将吸纳更多新农户种草莓,继续做欧盟的生意。据悉,目前中国产草莓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应波兰冷冻产业联盟申请,欧委会对从中国进口的冷冻草莓提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约为两千三百万美元。此次反倾销的案由是,二○○二年以来,中国对欧洲的草莓出口增长了近四倍,造成当地市场草莓价格三年内下跌近百分之四十。针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包括大连迪利公司在内的五家中国企业及其两家关联中国贸易商积极展开应诉。大连迪利公司是其中第一个提起应诉的,也是大连市农业第一次就市场经济地位与欧盟进行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