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6月29日报道,针对重庆市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更改民族身份一事的调查结果公布,巫山县委决定对责任人巫山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万民强(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业大(何川洋之父)作出免职处理。
我想这样的结果出来并不出人意料,只是这样的惩罚不论轻重是否能给后来高考者服下一颗“定心丸”这是一个未知数。应该很庆幸何川洋的高考分数659分是 “裸分”,才不至于他的所有成绩因为造假而被全盘否定;也应该庆幸这次造假被发现得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没有这些庆幸,即使始作俑者何川洋的父亲再怎么道歉,组织给他再严重的处罚,我们谁能原谅他肆意践踏高考的天平,拿别人的人生开玩笑?
高考告一段落,但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利用高考制度的空子来作弊还将是永恒的主题。我们似乎也应该考虑考虑高考中“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是否到了它应该被取消的时候。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初衷,一是为了体现民族之间的平等,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二是因为那些居住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山区的孩子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设施与师资力量,给他们加分以示高考公平。
但现在问题的症结不是对少数民族学生公不公平,而是日益猖獗的权势潜规则导致整个高考天平失衡。首先,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缩小了民族之间经济的差距,也有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到较好的教育条件;其次,我国这么多年对少数民族的经济、物质投入,政治倾斜也对偏远地区的学生有很大的帮助。何况针对偏远地区的考生,高考的录取分也有高低之分,并非一刀切。也就是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没有与时俱进,已经不全然适用。
在我国民族日益团结,民族经济差距日益缩小的今天,加强民族团结的政策应有所创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应区别对待。至少高考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不应该针对所有的少数民族考生,而应该是真正生活在偏远山区、不能享受同等教育条件的学生。
或者干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免得这一政策成了少数民族中因经济差距形成的权势潜规则的温床,形成少数民族中的恶性竞争,进而波及汉族考生的利益,反而不利于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其让一个得不偿失的政策在此滋养祸患,还不如快刀斩乱麻,切勿投鼠忌器。
作者:谢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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