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禁公办高中设复读班 民办机构可办补习班
2008年06月18日 08:51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针对当前部分普通高中不顾禁令仍在暗中筹备招收复读班的情况,山东省教育厅6月13日再次下文重申,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同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文件说,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
山东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在公办高中禁办复读班之后,山东将主要依靠民办教育机构满足学生复读需要。同时,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山东允许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等举办高考补习学校,但是规定不能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授课或辅导。现有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高考补习学校任教,必须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山东省教育厅强调,制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
经批准招收复读生的公办教育机构,招生范围由批准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准到其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招收复读生。严禁招收复读学生的教育机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利用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以及奖励招生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抢拉往届生,严禁利用招收复读生乱收费。(记者郑燕峰)
【编辑:侯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