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来沪求学坠亡 父母将群租房房东告上法庭
2008年01月31日 14:27 来源:新民网-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来上海求学、未满17岁的温州青年小斌(化名),从群租房的窗户坠落小区绿化带中身亡。小斌的母亲将群租房的大房东、二房东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51万余元。日前,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小斌到上海读书。为了学习方便,亲戚帮他找了位于中山西路的一处房子作为暂住地。这处房子的产权人是章丽(化名),她将房子租给二房东陈伟(化名),陈将房屋分割成20多个小间对外出租,并安排了一名管理员做日常清洁工作。小斌6月25日搬入其中一间。去年6月26日清晨6时30分许,清洁工在小区绿化带中发现一具尸体。经调查,就是居住在8楼的小斌。
法庭上,小斌的父母称,去年6月25日晚11时30分许,经房屋管理员督促,小斌去卫生间洗澡,因浴池低滑,且窗户安装过低,小斌失足从窗户处掉下。原告认为,窗户过低、浴池设计不符合安装要求导致了孩子的死亡。
被告方则认为,小斌死亡时衣着整齐,证明当时他并不是在洗澡。而浴室窗户宽30厘米左右,小斌身高超过170厘米,失足坠下的可能性很小,故认为小斌的死亡原因不明。
小斌的父母认为,小斌入住时由于未成年,陈伟承诺会照看和管理好小斌,双方之间应该是住宿服务关系。而事发当日,管理员在发现小斌不见后,未能及时寻找,更未通知家属,致使小斌错过抢救时间,被告陈伟未尽到管理、看护职责。第二被告章丽明知陈伟改变房屋用途转为群租房,却不加理会,纵容陈伟违法营业。对此,陈伟坚称,和小斌之间只有单纯的房屋出租关系,没有服务关系。(作者:袁蓉 袁玮)
【编辑:侯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