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高考移民"案5人领刑 2人受党政纪处分
2008年07月01日 14:1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就2007年保亭县“高考移民”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007年高考前,保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办事员李沿、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涧楠、南茂派出所原户籍协管员符馨月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假手续办理入户等手段,为25名外省考生获取高考报名资格,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保亭县人民法院以李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徐涧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符馨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原副处长肖福强、办事员刘晋玮等人违反海南高考政策,为25名外省考生办理报考卡和学籍档案,收取考生家长好处费,并多次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8000元。保亭县人民法院以犯行贿罪,分别判处肖福强、刘晋玮有期徒刑2年、1年,缓刑1年。案件涉及保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川,司法机关正在处理中;国营南茂农场医院防疫站医务人员蓝雪峰、南茂农场中学教师蔡国华严重违纪,已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科学预防和整治“高考移民”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认真查找学籍管理、高考报名、考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完善和规范管理程序。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户籍审批程序。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高考移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记者卜云彤)
【编辑:侯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