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求中小学校长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2008年06月27日 15:2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中小学招生在即,深圳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日前发出《致全市中小学校长公开信》(下称“公开信”),提示各位校长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违规现象,并设立投诉电话(82001533),接受市民举报。记者同时获悉,今年深圳市中小学学位基本可以满足市民需求,但普通高中尤其是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压力增大。
公开信中提示各位中小学校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六公示”、“五不准”: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准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准未经批准进行选拔性招生等。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六公开”、“四不准”、“五不予”: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录取结果、收费标准、申诉渠道,全部按计划、按成绩、按志愿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不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准接收学生挂读,不准擅自接收非正常转学;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核发毕业证书、承认其高考报名资格、核定相应的财政拨款、核定相应的教职工编制。
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设立投诉电话(82001533),接受市民举报;秋季开学将组织开学工作检查,一旦发现违规招生,定当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孙颖罗莎)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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