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职员秦某多次伙同自己的女友及同事,以先租房、后冒充房主转租房屋的手段,骗财2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秦某等人分别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
2004年3月,秦某和女友段某将其租住的房屋转租。秦某带事主高某等人看房后,由段某冒充房主,出面与高某签订租房合同,骗取房屋租金6000元。
2004年7月,秦某伪造了一份产权证,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事主陈某3000元。
2006年7月,秦某和同事汪某合谋,再次骗取王某等人租金1.5万元。2006年7月15日,段某等人被抓获。(李奎 牟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