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11月3日,北京市规划委传来消息称,《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正式面向社会公布。
该报记者对比后发现,规划中对于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回购制度的内容有所删减。除此之外,规划中其他内容与公示稿基本相同。
9月30日,北京市规划委在其网站上对《北京住房建设规划》进行了公示,400余份市民意见中,八成集中在是否应该执行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上。一些人大力支持和赞同经适房回购,认为这样能保证让真正需要这类住房的居民有房可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违规现象的发生。而一些已购经适房的市民则强烈反对,认为此政策出台将侵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建议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措施。
此前的公示稿中提到,“要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在昨天正式公布的规划中,有关内容已经改成了“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并删去了对于“内循环”就是政府回购制的解释。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