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建委公布,一起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案件在市建委与公安部门的联合调查中浮出水面:3名购房者通过中介公司取得伪造的证件购买的天通苑经济适用住房被追回。从事违法中介活动的北京浩鸿金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建英被拘留,公安部门正在对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2007年年初,市建委发现有3名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周某、李某、东某的申购材料异常,疑有骗购行为,遂于1月1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高度重视,于1月19日立案。
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3名购房者通过非法房屋中介张某、闻某等,欲冒充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2006年,张某、闻某二人将3名购房者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交给北京浩鸿金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建英,周某等3名购房者分别支付了5到10万元不等的中介费后,由刘建英伪造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等材料,周某等3人利用伪造的手续与天通中苑的开发商签订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房款。
经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鉴定查实,3名购房人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北京市重点工程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均系伪造,《审核表》上盖有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和“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两枚印章均系伪造。
目前,这3套被骗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已被追回,北京浩鸿金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建英以及从事非法中介活动的张某、闻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公安部门正在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秩序,市建委将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凡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限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已购的经济适用房要追回;骗购者为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伪造公文、印章等触犯有关法律的,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