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化名)伪造房产证将尚未还完贷款的住房出售。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孙洁进行批捕。
2005年1月,26岁的孙洁从银行贷款30余万元,在望京地区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之后不久,孙洁向朋友张先生借款30万元做生意,并伪造房产证交给对方作为借款抵押。当年4月,无力还款的孙洁对张先生说,要将抵押给他的房屋出售。之后,张先生找到房屋中介,出示了孙洁给他的“房产证”,委托该公司出售此房。孙洁还带中介公司人员看了房子,并提供了钥匙。此后不久,购房人马小姐决定购买该房,并将60多万元房款汇到孙洁的银行账户。
这笔“意外之财”让孙洁还清了债务,2005年7月,她停止还贷,并躲了起来。银行发现孙洁将贷款的房屋出售后进行了民事诉讼保全。而购房人马小姐虽然交了房款,签了合同,却面临现房不能入住,购房款难以追回的局面。
今年4月,孙洁在丰台区落网。检方认为,在孙洁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应归属银行。而孙洁使用假房产证,抵押、出售房屋,其行为涉嫌诈骗。(张晗 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