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闲置2年以上宅基地有望被收回
2008年11月26日 08:3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空闲或房屋灭失2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据悉,当前我国有2000多万亩宅基地闲置。
业内认为,新规还需配套政策来保障被收回宅基地农户的利益。在三中全会后,国土部已下发相关通知对征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逐步推行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明年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三中全会对征地补偿作了规定,要求“同地同价”,为此相关部门正研究在全国推行区片综合地价等工作。从提高征地补偿,到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动刀”,诸多迹象显示,今年三中全会之后,国土部门修法修规的速度正在加快。(李和裕)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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