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立法会通过临时拨款552亿元,以便于4月1日新财政年度开始,直至预算案得到通过期间,特区政府可以继续提供各项现有服务,包括社署援助金及律政司诉讼费用等。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在7日立法会会上,提出《公共财政条例》动议决议案时表示,他是根据07至08年度开支预算所列拨款的百分率,决定每一份目所申请的临时拨款额。在《2007年拨款条例》获得通过后,相关临时拨款即被纳入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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