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经过7小时的激辩,香港立法会昨晚以40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三读通过房屋修订条例草案。60多万公屋居民将于今年8月,可获减租11.6%。另外,立法会亦以28对25票,通过取消原有条例,即租金不可超过入息中位数一成的条文,此举令房委会引入的租金可加可减机制,得以顺利实施。
根据刚获通过的房屋修订条例,今后将以住户入息指数变动厘定租金,每两年检讨租金一次;而在“可加可减”租金调整机制中,规定加幅不可以超过一成。
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在总结发言时强调,政府提出以住户入息指数计算租金是更合理。他指出,租金与住户收入平均数不超过一成半的方案,会受很多外来因素影响,包括综援户家庭及小家庭数目增加,令租金占入息平均数的比例上升,不能真正反映居民负担能力的变化,亦是不负责任,若保留条文,新的租金调整机制将没法正常运作,两者不能并存。
他又指,如果收入指数上升,检讨期定为3年,每次调整租金的累积加幅会更大,令居民难以适应。他续称,政府亦已接纳为公屋加租‘封顶’的要求,就房屋修订条例草案作出修订,在日后推行的‘可加可减’租金调整机制中,再为加租幅度设定上限,规定加幅不可以超过一成,而减租则无规限,其目的是以换取条例草案得以顺利通过。
孙明扬说,草案订出以加租一成为上限,如果将来经济情况,或居民收入指数有重大改变,有需要检讨有关修订。
在8月减租后,每户平均租金将由1480元减至1310元,并在28个月后至2010年,纔会透过可加可减机制首次租金检讨,其间房委会将少收约32.9亿元租金。
此外,新租援机制将在8月与减租同期实施,个别租户租金与入息比例若超过18.5%,便可申请减免25%租金。房署将会发信通知所有公屋住户减租的安排,约九成住户的月租将少于2000元,七成的月租在1500元以下。
公屋租金的争议,源于97年通过的房屋条例,限制租金占住户入息比例中位数不可超过10%。但随着居民收入下滑,中位数长期高过10%,政府于是建议修例废除条文,引入与居民入息挂耻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