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第五十二届大会通过决议,确定了该机构在核安全、核应用、核技术转让和保障监督实施等领域的未来发展方向。
52年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第九届联合国大会决议成立,其两项使命分别是防止核扩散和促进核能和平利用。自成立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并着力推广核安全文化,为核电的安全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促进核能和平利用的同时,有效防止了核扩散;在推动利用核和同位素技术应对发展中国家的疾病、贫困和饮用水短缺挑战方面,取得显著成就。2005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总干事即是对其贡献的认可。
三个历史性事件提升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作用:切尔诺贝利核泄漏推动了国际核合作和反应堆安全标准的推广;第一次伊拉克战争催生了对核查的关注;“9·11”事件促进了对核材料、设备和技术的安全保护。
近年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防扩散效能越来越为人们关注,尤其是它在当前朝核与伊核问题中扮演的角色。但其也经常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国际社会期待国际原子能机构更好地完成其双重使命——防扩散和促进核能和平利用,而该机构本身却面临着重重难题。
第一个难题恰恰来自于其双重使命: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首要任务到底是成为促进核能和平利用的“奶牛”,推动核技术共享,还是成为防止核扩散的“看家狗”,遏制核武器扩散?占成员国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是民用核技术转让的需求方,希望机构优先考虑核能和平利用;拥有核技术的少数成员国则担忧核能和平利用所产生的核扩散后果,而国际原子能机构只有在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有所作为。如何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在实现核技术转让的同时确保严格核查,向来是个难题。甚至有建议称,应将两项使命分离,成立两个机构。
第二个难题是,如何确保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查和保障监督问题上实现“政治中立”?该机构常在涉及某个国家核查的问题上被指责为“服务于某个或某些国家”,而该机构又常接收成员国提供的情报协助核查,如何在接收信息的同时又剔除其中的政治色彩,操作上难度不小。
第三是国际原子能机构面临的授权、资金和人力资源难题。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司核查职责,但授权有限。随着核查附加议定书的通过,其授权有所扩大,但侵入性的核查仍需成员国的积极配合。该机构在经费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捉襟见肘同样限制了其效能的发挥。随着民用核能的发展,该机构面临更多的核查需求,但经费数年来一直是零增长。没有足够的经费,无法更新设备,不能购买足够的卫星照片,相应的也难以在接受成员国信息的同时保持独立性和可信性。
当前,能源紧张与气候变化的威胁正推动核电事业的兴起,人类的发展需要民用核能的共享,而核恐怖主义威胁则需要加强对核设施、材料的;,防止核扩散仍是艰巨任务。肩负双重使命,国际原子能机构只有在各成员国的积极配合下,才能利用多年积累的丰富的民用核技术、核安全和核查经验,既满足发展需求,也可在朝核、伊核等热点核问题上有所作为。(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樊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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