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主控两项行贿罪名
庭审于上午8时40分开始,主审法官对四名被告人验名正身,并耗时约40分钟宣读完起诉书。紧随其后,法庭调查进行举证和质询阶段,内容是检方起诉书所列的第一款“涉嫌单位行贿罪”和第二款“涉嫌对企业人员行贿罪”。
《财经》获知,在所控五项罪名中,这两项所占篇幅最重,涉及的证人超过40名。不过庭审当时,多数作为受贿方的证人已获实刑,未能当庭作证。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及其控制人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的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2913.6113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罪”。此项指控共罗列八个单元,行贿对象包括10个人。其中行贿数名官员的行贿细节引人注目:
——向原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其妻黄华、女儿祝妮卡行贿约131.113万元,其中含一块500克的金砖,向黄华发放奖金约59万元,向祝妮卡提供钻石项链、M6单反相机及出国留学和旅游费用等。祝均一主政的上海社保局企业年金中心累计为张荣坤公司提供26.5亿元委托贷款;
——向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行贿39.92万元,秦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嘉金高速BTO项目等提供帮助;
——向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行贿933万余元,由王维工出面,向时任上海市长陈良宇请托,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争取政策支持和融资渠道。
此外,张荣坤及两家公司涉嫌向公司人员行贿一项,主要在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点投资勾结海欣股份(600851行情,股吧)总裁袁永林、董秘沈岩联合操纵股票。应袁、沈要求,张荣坤给予两人170万元,其中袁得100万元,沈岩得70万元。据悉,法庭上的举证及质询程序显示,此项有对方索贿的性质。
上述两项行贿金额累计总额高达3083万余元。
知情人士介绍,针对当日有关行贿细节的指控,张荣坤在庭审现场神情平淡,除对少数几笔贿款略有异议,大多数都表示认可。
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所涉张荣坤案的受贿人员除王维工,其他均已在一审获刑,对应的事实基本尘埃已定,可辩护的空间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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