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总统委员会批准省级选举法案 10月将选举
2008年03月20日 15:0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伊拉克总统委员会19日批准了省级选举法案,这标志着伊民族和解又朝前迈出了一步。总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收回针对法案的反对意见,但将向议会提出修改方案。
根据这一法案,伊拉克将在今年10月1日之前举行省级选举。
伊拉克议会上月以捆绑投票方式通过了2008年预算案、省级选举法案和大赦法案。但总统委员会其后拒绝批准省级选举法案。
总统委员会包括库尔德人总统塔拉巴尼、逊尼派副总统哈希米和什叶派副总统迈赫迪。根据伊拉克法律,议会通过的法案只有经过总统委员会签署后才能生效。迈赫迪因反对法案内中央政府有权解除省长职务这一条款,拒绝在该法案上签字。
伊拉克2005年举行地方选举时,一些逊尼派政党拒绝参加,导致什叶派和库尔德人在地方政府中掌握了控制权。省级选举法案的出台让逊尼派能够更多地参与政治进程,可缓解教派间的矛盾。
美国一直要求伊拉克利用安全局势好转的机会加快推动政治进程。该法案也是美国给伊拉克制订的实现民族和解的18项指标之一。(惠晓霜)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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