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一月二十八日电(张墨)针对发生于二十六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芦苇滩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尧都供电局认为电网突然停电应与他们无关系。
据尧都供电局介绍,芦苇滩煤矿与供电局签订的用电协议标明是生活用电,并出具“决不进行生产用电,如有违反行为,可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保证书。根据规定,生产用电如要停电,供电局应该提前通知,而生活用电则无需通知,随时可以停电。
据新华社援引受伤矿工李红军的话说,以前井下也经常停电,但没发生什么事情。这次事故发生时,瓦斯监测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和副矿长等人都在井下,但没人通知他们上井。
芦苇滩煤矿是一个核定年产能力五万吨的煤矿,在煤炭资源整合期间,当地政府将其保留,并将其年产能力提高到了十五万吨。二○○六年七月十二日,尧都区煤炭局下达文件,把芦苇滩煤矿列为复工矿不得擅自生产。目前,该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都已过期。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八时三十七分,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该矿正在生产,当班的三十二人中有八人自救生还,其余二十四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