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6年,反贪工作综合考评连续三年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三甲,这样的成绩对于地处西部的贵州省检察机关来说实属不易。在该省5000余名检察干警中,只有800多人干反贪,他们除了要面对案源少、大案不多的情况,还要克服装备、经费保障滞后和办案条件艰苦的困难。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三年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863件3228人,其中大案1316件、要案182人,年均办案954件107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亿余元。
(一)
2003年,贵州省检察院提出以质量取胜,靠效率争先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思路,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起公诉贪污贿赂案件3068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047人,有罪判决率达99.33%。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办案、执法不公的现象,800余名反贪干警“零违纪”。
打破以一个检察院为办案单位的传统办案模式,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亮点。他们打破区域界限,以各县(市)院为单位组成相对独立的办案组,统一整合办案力量,统一指挥行动。2005年6月以来,毕节检察分院在该地区八个县(市)院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查办了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30多件。在办理赫章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戈某涉嫌受贿案时,毕节分院将案件交给毕节市检察院查办,办案人员深挖细查,又查出赫章县煤炭局原党组书记孙某受贿27万元、建设局原局长徐某受贿13万元等系列贿赂大案串案6件6人。
侦查资源的整合,增强了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能力,逐步形成了以贵州省检察院为龙头、市州分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指挥有力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查处重点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深入开展。
三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实行异地交叉办案、督办、交办、提办、领办、参办、协办等方式侦破的案件达1200余起,通过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要案18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8人,查办大案1316件。
(二)
贵州省检察机关还从反映问题较多的电力、国土、医疗、教育等系统入手,开展调研,分析这些行业的“潜规则”、“暗模式”,摸清了违法违规操作的规律及可能案发的环节。三年来,先后立案查办发生在医疗卫生、公路建设、土地管理、电力、教育等行业的窝案、串案545件671人。
六盘水是一个新兴城市,城市建设发展快,工程项目多。为此,该市检察院从查办建筑领域贿赂案件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在逐步掌握了发生在建筑环节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摸清该行业行贿方和受贿方交易“潜规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办案对策。2004年至2006年,他们共立案查办建筑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126人,其中大案65件75人,要案26件26人。
(三)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情报信息通报机制,将查办案件中掌握的行业特点及系统情况及时传达到全省各级院。在查办医疗系统案件中,他们将获取的医药器械商、药品销售商给予医院院长的“反点”(回扣比例)、回扣运作模式、账面反映等情况进行通报。该省各级检察院查办医疗系统案件100余起,省院将办案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予以推广和交流。三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情报共享,查处案件484起。
他们还对反贪干警培训方式作了有益的尝试。三年来,共举办轮训班27期,大大提高了反贪干警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培养出一大批查账和预审能手。(作者: 周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