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武汉市党风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自2003年1月以来公款出国(境)活动,对于在清理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该市将出台《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管理规定》。
据悉,武汉市已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办和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从本月8日开始,全面了解干部公款出国(境)的基本情况,并对全市党政机关(含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公款出国(境)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对于在清理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将出台《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
据悉,这也是该市继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和“禁赌”,管住领导干部的“嘴”和“手”之后,进一步管住领导干部的“脚”。(胡诚 吴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