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获悉:在调查上海市社保资金案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上海市长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超贤等3名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委决定,对陈超贤等3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上述3名涉案党员干部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陈超贤在担任长宁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人现金,数额巨大。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凌宝亨,在担任上海市经委企业管理处处长、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副总裁、上海市经委副主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上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上海国际赛车场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兼总经理和上海申花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俱乐部、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