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中海油和伊朗能源合作是企业商业行为
2008年02月28日 1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二十八日表示,对伊朗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影响和损害有关国家同伊朗所开展的正常的经济和能源行动。
在今日下午的例行记者会上,刘建超回答有记者关于中海油和伊朗方面进行能源合作问题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他说,中海油和伊朗方面进行能源合作是有关企业具体的商业行为。
刘建超强调,中国高度关注伊朗的核问题,积极参加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各种蹉商,目前中方也在同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一道,就安理会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进行密切的接触和蹉商。在伊核问题上,中方坚决主张应该维护现行的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同时也认为伊朗方面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但目前来讲,伊朗应该严格执行安理会所通过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有关决议,能够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要求和呼声,为重启和谈创造有利的条件。
联合国安理会有关的决议、有关的行动,应该有助于通过对话和协商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的目标,同时我们也认为,对伊朗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影响和损害有关国家同伊朗所开展的正常的经济和能源行动。(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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