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等14部法规4月开始实施
2008年04月01日 11:27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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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共14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5部,地方级法规9部。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
名称 |
文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 |
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令第170号 |
教育部 |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26号 |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
名称 |
文号 |
天津市 | 天津港口条例 | |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 ||
江苏省南京市 |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
江苏省苏州市 |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
浙江省 |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7修正) | |
福建省厦门市 |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 |
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 |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 |
山东省 |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
湖南省长沙市 |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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