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委废止黑砖窑事件被撤官员复出的任命
2008年04月15日 07:53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前不久,因洪洞“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原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突然被该区任命为区长助理。今天(14日),临汾市委已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
2007年7月,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3个月的段春霞,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段春霞突然任职反响强烈。有人担忧:继段春霞之后,其他尚处于被撤职、受处分状态的党政干部公务员该怎么办?会不会出现大规模被处分干部的集体“回朝”或“曲线就职”?许多人表示,这一做法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一但成为苗头,党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惩戒力度便无形中弱化,继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临汾市委得知尧都区委安排原副区长段春霞同志为区长助理(正科级)后,一方面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一方面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记者王科)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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