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刑法修正案 拟打击黑客等行为
2008年12月22日 1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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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们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修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主要问题的汇报。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包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惩处力度、网络犯罪、地下钱庄、传销犯罪的定罪等;侵权责任法草案明确规定了产品缺陷、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以及动物致人损害等方面的责任确定、赔偿标准等等。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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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2日电 为期六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12月2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本次常委会将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新草案将打击黑客行为,“地下钱庄”及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行为,拟明确定义传销犯罪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规定,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获取数据,或对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或为实施这类行为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地下钱庄”纳入打击范畴,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行为,视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设组织传销犯罪,并明确组织传销犯罪的构成要件。
【编辑: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