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2日电 台湾《联合报》22日刊文说,台湾司法机构计划修法,让涉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的被告可配戴电子脚镣替代羁押。一旦修法通过,像陈水扁这样的重大贪污犯就可以用电子脚镣在家监禁,不必关在监牢。然而,电子脚镣真的有用吗?
文章摘编如下:
“司法院”和“法务部”取得共识,将修改“刑事诉讼法”,让涉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的被告可配戴电子脚镣替代羁押。一旦修法通过,像阿扁这样的重大贪污犯就可以用电子脚镣在家监禁,不必关在监牢。然而,电子脚镣真的有用吗?
数据会说话。从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九月,短短九个多月台湾就发生四件破坏电子脚镣或配戴电子脚镣犯罪的案件。去年十二月,花莲的性侵假释犯刘汉华身上配戴电子脚镣,却仍然猥亵一名女童;今年三月,新庄的曾文进破坏配戴电子脚镣,被依毁损罪判刑二月;今年六月,花莲的杨宗谚拆掉电子脚镣脱逃,在外六天后才落网;今年九月,台中的邱金村戴着电子脚镣竟然还连续强奸二名女童。
理论上,有了电子脚镣监控,性侵假释犯应该是插翅难飞;没想到,我们的电子脚镣监控系统却是这么松散,漏洞这么大。相关单位不设法补救,却想扩大适用范围,将目前仅适用性侵假释犯的脚镣制扩大到重罪被告,这岂非拿人民的生命开玩笑。
韩国实施电子脚镣制度,去年九月迄今,有二百多名性侵假释犯配戴电子脚镣,只跑掉一人,比率是百分之零点四。反观台湾,同一期间有近三十名性侵假释犯配戴电子脚镣,却发生四起再犯案,比率高达百分之十三。为什么台湾的电子脚镣这么不堪一击?
原因可能很简单,韩国的电子脚镣是“塑钢”制的,每具造价合约台币三万多元;而台湾的电子脚镣却是“塑料”外壳,每具只要一万三千多元,果然便宜没好货。“法务部”官员也承认,台湾的电子脚镣的确靠暴力可以破坏,至今尚未找到避免的办法。
现在要想扩大电子脚镣的适用范围,显然不符民意期待。(苏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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