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不同方式申请美国绿卡应否写入申请材料?
2008年02月25日 10:41 发表评论
问:
我3年前以旅游签证来美,当时入境后几个月,通过中介人向移民局申请特殊人才的移民申请,并获批了C-9卡。这个申请到现时还没有结果(听说移民局曾要求补充材料,但也不知道有关材料有没有补充进去)。我去年和丈夫结婚,他以公民身份替我申请绿卡,我又拿到另外一个A号码。当时替我们递表的人可能没有将我以前申请特殊人才移民申请的纪录填写上去(我也没有告诉他),现时我正在等待绿卡申请面谈。
请问我应否在面谈时告知移民官我以前曾申请特殊人才,我听说这样会令我的绿卡申请有所拖延,是否会这样?
黄桂荣律师答:
按移民规例,你凭丈夫申请绿卡时,在填写表格时是应该将以前有关的调整身份的申请及A号码填写进去,纵使这些申请还没有结果。建议最好在面谈前或面谈时,修改申请表,将以前的申请及不同的A号码作交待。这样做确实是会拖延调整身分的时间,但可免除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因假若你的特殊人才移民申请遭拒绝,按移民局现时的做法,有可能以你无合法身份,向你发出递解出境上庭通知书,故此应想尽办法向移民局取消以前的申请及A号码,或将两个A号码合并在一起。(来源:美国《明报》)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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