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香港一名12岁的男童,竟趁着放寒假,在网上自发裸照,并称愿意招募性伴“挣钱”。帖子旋即疯传香港讨论区,男童“不幸”被网友人肉搜索出姓名、班级并遭无情嘲笑,无奈删帖并道歉。警方指男童和下载转载的网民同样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
上周,一网名“吹水旼”的男网民在香港某著名讨论区的成人交友频道发帖,自称只有12岁,是正在读中一的“靓仔”,愿意为10至45岁的女性提供性服务“挣钱”,如果“又靓又有美腿”,更可以优惠计算。他又附上两张照片,一张是清晰可见容貌的少男照,另一张则是其性器官特写,并留下一份详细价格表和通讯方式,呼吁有兴趣女性与其联系。
帖子一石击起千层浪,众人评头论足,不乏讥讽和辱骂者。更有好事网友对“吹水旼”进行“大起底”,迅速搜出他是在沙田某名校就读的学生,并把他的单人照、博客、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和班级等资料在网上发布,多名网友转载帖子和资料,又致电其学校投诉,又声称要去他的中学当面耻笑。
男童见反应超过预期,自行把所发帖子删除,并公开向校方认错。有网友认为男童的一系列行为都是“作秀”。同时也有其他网友激愤,称大家“对小朋友太残忍”了。
事件引起香港警方关注。警方发言人称,在本事件中,无论是发布裸照的男童还是公开男童个人资料的网民,都已涉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
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当事人才12岁,案件可能会交由儿童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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