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就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发表谈话说,对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我们表示欢迎。
谈话指出,“10·16”案件发生后、特别是案件公开审判以来,许多群众及新闻媒体对案件给予了关注,提出了一些质询和疑问。
谈话特别强调,对此,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2003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主持的省委常委会议上对此案进行了研究,确定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复查,主要是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度,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
谈话说,按照黑龙江省委要求,省、市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正在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复查工作。
谈话最后指出,请相信,我们会尽快给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件,造成1死12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当天,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对肇事司机苏秀文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苏本人提出申请复议;10月18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苏秀文刑事拘留;10月25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苏秀文批准逮捕;12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苏秀文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此前,有关民事赔偿,肇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作出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