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六日电(记者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晚发布公告称,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尊重科学、控制风险的原则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争取早日恢复有关产品的出口贸易,并将及时公布磋商结果。
为了降低禽流感疫情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就当前出口禽类及其产品发布的公告说,国家质检总局停止或暂停发生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措施中,“禽类及其产品”包括活家禽和野禽、初孵雏、种蛋、家禽和野禽的精液、家禽和野禽的鲜肉、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尚未达到杀灭禽流感病毒的安全水平的其他禽类产品。
经等效或高于中心温度七十摄氏度至少一分钟的处理标准加工的禽类产品,如熟制禽肉、禽肉骨粉、皮蛋、咸蛋、蛋粉等禽蛋制品,羽绒服、羽绒被等羽绒羽毛制品、达到国家标准的水洗羽绒羽毛、禽羽毛粉,除非进口国家或地区有特别的限制,均不在中国停止或暂停出口报检范围。
据介绍,目前,韩国已允许进口SPF鸡蛋和经中心温度七十摄氏度分钟以上处理的熟制禽肉产品;新加坡已同意进口禽肉罐头和熟制禽肉产品;日本已同意进口羽绒羽毛及其制品、罐头食品、瓶装食品、杀菌包装熟制禽肉食品。香港已同意内地农业部门确定的疫区之外的熟制禽肉和鲜蛋供港,澳门同意内地上述地区的鲜蛋供澳门。
公告说,当前,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十分复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扑杀和销毁的禽类进入流通、加工环节,督促企业做好防止最终产品二次污染的有关工作。
据悉,为避免出口企业遭受不必要损失,并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已及时公布并实行停止报检出口的措施,同时积极对外交涉,以求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些限制措施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