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为切实安排好春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部3月10日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春季灾民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救灾资金投入,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掌握受灾地区的真实情况,认真扎实调查评估灾民需救济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季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口粮。
通知要求,要编制春季灾民生活救助落实方案,明确救助落实措施。救助落实方案要包括:今年春季的救灾形势、救助的重点区域、本级政府投入等基本情况和实施灾民救助的具体落实措施。要在救助落实方案中明确通过开展生产自救、社会捐助、群众互助互济、开仓借粮、地方政府救灾投入以及其他措施解决灾民生活困难问题的具体落实意见和保障措施。
通知强调,要确认需政府救助对象,发放《灾民救助卡》,规范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的需政府救济灾民,要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并根据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救助卡要发放到户,落实到人,逐步做到禁止无卡发放救灾款物
通知明确要求,要严格基层救灾款物发放,强化对灾民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灾民救助卡和救助款物发放要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接受资金物资数量,救助对象、救济标准、数量和时段等。救助对象在领取救灾款物时,应在《灾民救助花名册》上签字盖章,每次领取情况要登记在救助卡上;采用实物救助灾民的地方,救助实物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确保救灾物资的质量,并对救灾物资统一标识。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灾民救助花名册》和救助对象生活安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