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几个月来不断传出有中高级检察官被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是最新的一个。这些以查处贪官为己任的检察官们为何也沦为贪官?有关人士指出背后有三大原因:
首先是在查处反贪案件时,心理逐渐失衡,难以抵御巨大的物质诱惑。落马的检察官中有两个都曾经在反贪领域功勋卓著。韩建林曾经曾经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副局长,在几年前成功地查清了马向东腐败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认为,检察官“沉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在查别人的过程中,接触了大量阴暗的东西,看到了这些腐败分子易如反掌地获得极大的物质利益,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反差。而他们本身也是握有重权的人,查案时免不了有人相求的时候。当利益诱惑不是一万、两万,而是十万、几十万、上百万元的时候,他们心理的防线就被摧垮了。
其次,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产生更强的侥幸心理。在中国,职务犯罪属于检察院的自侦范围,而检察院还承担对其他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认为,检察院、检察官握有很大的权力,它不仅仅是一个检控刑事犯罪的机关,同时也是一个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其他机关的机关。
如果权力变得越来越大,而相应的监督机制跟不上,这种权力会走向腐败。虽然中国有宪法、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条例等分门别类的条文,但许多规范没有办法落实到具体案件、具体情况中去。
比如:检察机关在反贪案件上有立案查处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这样几个权力。从目前来看,这些权力就很难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检察机关一把手说了算的情况很多,犯罪分子搞定一把手就可以了。那些落马贪官不少就是以此为条件换回巨大非法利益。
第三点,虽然职业要求检察官铁面无私,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七情六欲和人情往来。如何过好人情关,是检察官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
重庆市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郭宝云为了宝贝儿子,不惜以身试法,不遗余力地帮儿子挣钱,最终使自己沦为人民的罪人。郭宝云在作最后陈述时也感叹:“亲情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