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证券时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称,从2004年起,华夏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而在公司总部所在地进行汇总缴纳。
执行这项规定的5家券商分别是华夏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和天同证券。从2004年起,这5家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将按照国税总局有关通知,在各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总部设在深圳特区内的证券公司,应将特区内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所得税。(于扬)